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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布斯富豪周益明掏空明星电力 终审被判无期 【字体:

福布斯富豪周益明掏空明星电力 终审被判无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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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未知 来源:东方早报 时间:2007-4-3 9:29:55

  因掏空上市公司而轰动一时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(600101)原大股东周益明,终审以合同诈骗罪,被处无期徒刑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终审裁定: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八十九条第(一)项的规定,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,量刑适当,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  2006年12月1日,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,判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原大股东、深圳市明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益明无期徒刑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深圳市明伦集团犯合同诈骗罪,判处罚金5000万元人民币。其余5名被告犯合同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到5年,并处罚金10万元至20万元。

  周益明由此成为中国证券资本市场上,第一个以合同诈骗罪被追究其掏空上市公司行为,并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上市公司高管。

  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单位深圳市明伦集团有限公司,被告人周益明、刘文中等人,采取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、提供虚假资产审计报告等手段,并与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勾结,违规获得银行贷款,骗取了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8.14%的控股权。并在控制明星电力后,采取多种手段,非法占有公司资金4.63亿元人民币和1074万美元,共计约5.5亿元人民币。

  三年前,年仅30岁的周益明曾凭借10亿元身家,名列福布斯富豪榜百名之位。

 
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观察录入:刘芳勇    责任编辑:刘芳勇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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